本报综合消息近日,中纪委就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克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出通报,并指出:刘克田是利用职权为子女谋取私利的典型,其结果“既害子女,又害自己”。
近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批复同意辽宁省委给予刘克田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同时监察部决定给予刘克田行政开除处分,并报国务院审批。目前,刘克田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据调查,刘克田在2000年至2002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女儿出国留学,收受巨额贿赂;此外,刘克田还犯有收受礼金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