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 12月 10日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0日对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雪冰有期徒刑 12年。
被告人王雪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华晨(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谋取利益,并为此非法收受这些公司给予的钱款、艺术品等贵重礼品,共计折合人民币115.14万元。案发后鉴于被告人王雪冰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