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专题:最高法公审黑老大刘涌案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刘涌案经过再审后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所犯其他各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2年4月17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指定管辖一审判处刘涌等人死刑,2003年8月1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鉴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为由”,终审改判刘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本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刘涌,这是建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提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