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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不明白,只是这世界变化快。”回首即将过去的2003年,与“性”有关的事件已不再是人们禁忌的话题,人们开始把目光更多投向了那些事件本身为社会所带来的重要影响和变革。
历史的长河浩瀚无比,社会的发展正日新月异。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一个人活在世界上的价值和乐趣,是衡量人类的文明的最高标准。什么是人性的,什么是道德的,都将会注入新的内涵,开拓新的天地。
还是李银河女士说得好:“观察在如此短暂的历史时期之内,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道德根深蒂固的社会中人们行为模式所发生的如此剧烈的变迁,应当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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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女教师诉上司“性骚扰”案经过近两年漫长的法庭审理,于今年10月有了最终判决: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这是全国首例判决胜诉的“性骚扰”案。
“性骚扰”是个敏感而隐秘的社会问题,但决不是某些男人用传统思维所想象的道德问题,而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性骚扰”侵害了女性的身体权、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等权利。惩治“性骚扰”,既需要女性勇敢地拒绝做“沉默的羔羊”,还需要法律的强力支持和切实保障。
资料显示,在中国,有54%的女性遭受过不同形式的性骚扰,其中,尤以30岁以下的未婚职业女性受害为甚。然而长时间以来,性骚扰投诉竟为零。相信这起胜诉的“性骚扰案”会给更多的女性带来勇气,也会有更多胜诉的“性骚扰案”最终促成反性骚扰法案的早日出台。我们希冀,性骚扰真正有有法可治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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