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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锦华其人:
33岁,中国山西人。2001年8月14日,当时就职于东京博朗思特国际电话公司的冯锦华,愤于日本首相小泉以公职身份参拜供奉有甲级战犯灵位的靖国神社的行为,在下班后,拿着装有红油漆的喷射筒来到靖国神社南门,朝门前的两座石兽的基座上分别喷写日文“该死”两字,而被日本警方以“损害物器罪”为由当场拘捕。
在公共物件上私自涂画,在日本只是一种轻犯罪,算不上什么大案,只需要向对方道歉并交上罚款即可无事。然而,冯锦华却因坚持“民族立场”拒绝向靖国神社道歉而受到了警方的起诉。2001年12月10日,东京地方法院以“器物损坏罪”判处冯锦华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3年执行。
2002年3月,东京入管局以冯锦华有犯罪纪录为名取消了他的就职签证。6月23日,冯锦华被迫离开日本回国。
2003年6月22日,由冯锦华、张立昆、罗就(港)、曾海丰(港)等15名来自中国内地和香港的爱国人士组成的中国民间“保钓团”,从浙江省出发,前往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宣示主权,以支持中国政府对于钓鱼岛拥有主权的严正立场,回击日本在中国领土钓鱼岛的无耻挑衅,捍卫中华民族的尊严。
总发起人冯锦华先生22日15:00-16:00将第二次应邀做客TOM访谈,谈谈“保钓”事件。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进入访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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