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台湾网8月26日消息 6名浙江省渔工被控5月26日挟持台湾渔船,浙江省象山管理公司劳务部代渔工聘请律师出庭辩护,台湾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审理终结,判决郑敏勇等6人无罪。这是台湾首件大陆劳务公司出资替大陆渔工打官司获判无罪的案例。
据岛内媒体报道,台湾渔船“祥满兴卅号”船长陈恒祥今年3月间前往浙江省象山外海,接运郑敏勇等8名大陆渔工上船,前往关岛外海作业。8名渔工中,郑敏勇、钱英明、黄德金、王爱青、陈培杰、陈青达等六人,被控5月26日因嫌工作太累,不满协议要罢工。经象山管理公司劳务部人员沟通无效,郑敏勇等人要求陈恒祥载他们回象山,陈恒祥被迫改变航向,向台湾基隆区渔会渔业电台报案,指被大陆渔工挟持。台“海巡署”接报后,紧急派巡防舰前往救援。5月29日拦获“祥满兴卅号”,将人船带回基隆侦办。浙江象山管理公司劳务部代聘律师替郑敏勇等人辩护。
台基隆地方法院认为,郑敏勇等人只要求陈恒祥载他们返回大陆,并没有言词恐吓或伤人,船长陈恒祥之所以心生畏惧,是主观臆测有可能受害,实则并无直接证据认定郑敏勇等人有强暴、胁迫的行为,因此判决郑敏勇6人均无罪。台媒称,这是台湾第一件大陆劳务公司出资替大陆渔工打官司获判无罪的案例。(阿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