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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下午4时许,一块玻璃突然从夹江县省汽车公司二楼旅馆窗口扔到人声鼎沸的车站停车场。一旅客抬头望去,赫然看到窗前站着一位赤裸上身、一脸痛苦的男子,旅客当即报案。一起非法拘禁大案这才浮出水面。日前,涉嫌非法拘禁受害者王中明的胡云、何林已被当地警方刑拘。 事端:索要修车费无着 据主办该案的夹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漹城中队警官介绍,去年9月4日,漹城镇千佛村人王伟去西昌看望女友,同村人王中明搭乘王伟等租用的一辆车牌号为川L37939中华轿车一同前往西昌。返程途经美姑县时车出故障,于是,王伟等人把车停在美姑县一汽车修理厂后回到夹江。去年9月30日,车主胡云自己花钱前往美姑将车取回。随后,胡云及其弟何林找王伟给付修车费用,但王伟不在。胡一怒之下,将王伟家中的冰箱、锅碗等砸烂。 冤枉:同行者成“替罪羊” 今年1月30日,胡云找到王中明,逼王中明写下1.5万元的“借条”,并跟着王中明到处借钱,而王中明始终拿不出一分钱来。31日凌晨,王中明被胡云、何林带到夹江县省汽车公司二楼旅馆203房,胡用皮带抽、拳头打等手段,致王中明多处受伤。2日警方接警后迅速赶到,才将王中明解救。 残忍:百般折磨无辜者 昨日,记者在千佛岩景区王中明家中找到了王。事过一周,王中明听见有人找他,仍吓得浑身瑟瑟发抖,他的腿上、手上、后背仍有许多伤痕。王说,车是王伟租的,就因为胡云没找到王伟,所以才逼我写下“借条”,让我成了“替罪羊”。他说,胡云他们不仅用皮带抽、拳头打我,还3次逼我脱下衣裤折磨我。其中一次他们把我带到夹江机场边的一个荒坡上,脱了我的衣裤,逼我在地上打滚。到旅馆后,又逼我脱了衣裤,点燃塑料饭盒,把燃烧、融解后的滚烫塑料滴在我身上,再用开水泼到我左大腿上,烫得我死去活来。记者看到,他的手上还有许多豆大的烫伤痕迹,腿上被烫的伤痕已脱下巴掌大小的一块皮。他说,2日下午,何林离开了旅馆,由胡云一人看守我,趁他不备,我才扔下一块碎玻璃示警。 警方介绍,目前,犯嫌只承认用皮带抽、用拳头打了王中明,拒不承认用开水泼、用塑料燃液烫等残忍手段伤害过受害者。那么,王中明身上的多处烫伤是怎么形成的?警方正在作进一步调查。 文/图记者廖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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