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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酒后竟如同禽兽般猥亵一名年仅四岁的女童; 女童亲属举债治疗,奔走呼号,犯罪嫌疑人竟逍遥法外,照常上班—— 女童遭遇梦魇之夜 2003年12月13日,对于云南省临仓地区镇康县不满4岁的小女孩阿素来说,是灾难性的一天,一个陌生男子闯入了她正在熟睡的房间,对她进行了性侵害。 当晚8时许,一名陌生男子来到小阿素家的出租屋前,和阿素的外婆搭讪。阿素的外婆对陌生人的言行有些害怕,便关上自家的屋门,来到隔壁两位卖菜妇女的出租屋里。几分钟后,阿素的外婆听见原来在屋里熟睡的小阿素发出哭喊声。 阿素的外婆说:(原来)灯是开着门是关着,当我过来时,灯是关着门是开着。我很害怕,就叫隔壁的小芳快过来,叫德玲送手电筒来。我拿着手电筒冲进去,见刚才那人站在屋里。我立马开灯,他掉头就跑掉了。我娃娃也不照顾了,紧追上去。后来进去的人看见我孙女跪在床上——裤子已经给扒掉了,我感觉就是那个人强奸了这个小娃娃。 阿素的外婆追到50米处的交叉路口时,正好碰见一名叫刘粪箕的小伙子,便叫上刘粪箕一起去追赶。两人将那人追到县粮食局附近的一个角落,并把他抓获。 当时现场围观的群众有100多人,阿素的妈妈报了警,警察把犯罪嫌疑人带走了。阿素的母亲和外婆也先后来到了派出所,却发现这个人已经不在了。 嫌犯当晚回家“醒酒” 事发当晚,是当地的凤尾派出所副所长郭宏军把那个陌生男人带回派出所的。 郭宏军:回到派出所一看,发现那人就是原来在镇康县法院工作的李文洲院长。他已经到临沧地区法院当副院长了。我考虑他可能是酒醉后误闯民宅,吓着人家小孩了。我们先把他送回家醒酒。 得知派出所放人,阿素的妈妈和外婆立即告诉郭宏军小阿素被侵害的事情,郭宏军当晚也询问了小阿素。“感觉到不是偷东西这么回事了,应该是刑事案件。” 记者:那你没有赶快采取措施? 郭宏军:没有。我已经把情况跟局里汇报了,该采取什么措施应该由局里统一指挥。 女童日夜惊魂不定 事发当晚,在阿素家人的要求下,镇康县公安局的两名女警陪同阿素到镇康县人民医院进行了体检。据阿素的家人说,医生开出的诊断书和检查的物证都被两个民警带走了,记者来到县人民医院,找到了当晚给小阿素检查身体的妇产科大夫杨忠慧。 杨忠慧说,小阿素会阴部撕裂,会阴部、阴道、阴道外口有新鲜血迹。估计是重力损伤造成的。用来擦拭血迹的两个棉签被女警封在塑料袋带走了,没有化验。 阿素的母亲说:回到家第二天早上,阿素说撒尿疼,我就拿水洗她屁股,看见下面有破口。我急了,赶忙叫我妈还有我姐又抱娃去医院。这次由妇产科主治医生段锦明为小阿素做了全面的检查。小阿素被确诊为阴部软组织挫伤。 事情出了以后,阿素天天都害怕坏人再来,晚上睡觉哭,睡着睡着自己就跳,有时候白天睡着睡着翻爬起来就说,“外婆,我找你找不着,那个坏人跑进来了”。 为了减少阿素的恐惧感,阿素家已经搬离了原来的出租屋,到了另外一处出租屋居住。阿素除了惊恐做噩梦外,还常常一个人呆呆地一站就是半天。可是犯罪嫌疑人一直逍遥法外,阿素的家人问过郭宏军,也问过检察院、公安局,都没问到那人的名字。阿素的舅舅说:我们心里很难过,我们只是想,我们已经完了,因为我们没有后台,没有一个讲正义的人出来为我们作主。 嫌犯依旧照常上班 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是完全有理由对这个人先行拘留的,但是事发一个多月来,公安始终没有对这个人采取过任何强制措施,这样做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呢?江鸿明,镇康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小阿素被侵害案的侦破工作。 记者:我听说两个民警曾经带回来受害小孩阴道里的分泌物,后来做化验了吗? 江鸿明:送检了。我们认为这个案子是典型的猥亵幼女案件,不是强奸。 记者:犯罪嫌疑人至少是涉嫌犯有猥亵罪? 江鸿明:对。 记者:这种情况之下,你作为局长没有下令对他刑事拘留吗? 江鸿明:因为李文洲当时是下来执行一项特殊任务,县公安局不可能左右他,还考虑到那一件任务能不能正常办的问题。 记者:他已经成为犯罪嫌疑人了,能因为他还有其它工作,目前的犯罪就不正常处理吗?你们不害怕他跑掉吗? 江鸿明:外围的布控措施还是采取了,让他的单位对他进行控制。 记者:你这种布控措施能不能做到他不跑?他过去就在本县搞过公安,当过法院院长,有没有可能利用自己的职权,做受害者或其他证人的工作,进行胁迫伪证? 江鸿明:应该说有这种可能性。 事发后单位是否如县公安局局长所说的对他进行了监控?记者采访了临沧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鲍康。 据了解,李文洲曾在镇康县任过乡镇干部、公安局副局长、法院院长,后来调到了临沧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始任办公室主任,2003年提拔为副院长。 据鲍康介绍,李文洲到镇康县是去执行死刑的。到2003年12月十六七号才回来,回来以后照常上班,根本没提这回事。镇康县公安局也没有交代要对他实行什么监控。 女童亲属举债治疗 可是受到伤害的小阿素却在事发后的半个多月,也就是2004年1月1日还在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仍有小便出血现象。 阿素的母亲说,阿素住院已经花了1000多元,住院又交不起押金,去找公安局,“公安局说叫我自己贷款。我一个寡妇谁贷给我钱。” 阿素家原来住在镇康县忙丙乡,父亲因病去世以后,母亲带着她来到镇康县城以卖蔬菜为生。阿素出事后,阿素的姨妈字永仙不断地陪着阿素的妈妈到县政府、县委、县人民法院、县人大、县检察院等有关部门。 “犯罪嫌疑人的官大!”阿素的姨妈说:我们都在想,到底是权力大还是法律大。我们听说犯罪嫌疑人案发以后还到永德县去执行死刑,还继续上班,我们只能在家里流泪,我们没有办法。因为我们只是老百姓。 要抓院长需要“请示” 记者:犯罪嫌疑人依然在逍遥法外,你们做出这一系列行为之后有没有考虑到社会上的影响? 江鸿明:我们公安机关压力很大。因为涉及政法系统,是我们地区的中层干部的犯罪案件;按照干部管理要求,我们还得逐级上报。 记者:我听不懂您的意思,还要逐级上报请示什么? 江鸿明:首先他们应该对这级干部身份等等应该做出一些相应的……应该怎么说呢,就是做相应的明确。 记者:如果一个普通人是那天晚上的犯罪嫌疑人,你们会不会立刻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江鸿明:会采取的。可按照干部管理等各方面一些东西,在干部的处理上,跟普通人走的程序上也不一样。 记者:你向上面谁汇报的? 江鸿明:我们及时跟地区公安局陈新钢局长做了通报。 记者来到临沧地区公安局采访了陈新钢局长。 记者:这个案子案发之后,镇康县公安局有没有向你们请示过该怎么办? 陈新钢:当天晚上跟我说过。 记者:以后还有请示吗? 陈新钢:以后没有。一直到2004年1月13日,江局长上来开会我又问了这个事,他说已经差不多了,证据材料都已经搞得差不多了,已经立了案。我说这样就好,该怎么办咱们怎么办。 记者:镇康县公安局反映他们处理这个案件一直是在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但是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陈新钢:这段时间,一个是多次到外面开会,再一个到大理出差,跑现场,最后又到省公安厅开会,回来以后忙着贯彻会议的精神,我也没有主动打电话问一下。 按照一般的刑事案件办理,应该说还是比较快就能办下来。但为什么拖50多天?这里面可能有一些“客观”的东西。 听说临沧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介入了此案,我们前去采访,对方拒绝了我们的采访,并且没有说明拒绝采访的原因。 权大之说引人深思 2004年2月2日,中央电视台摄制组到云南采访李文洲涉嫌犯罪一案,第二天,也就是2月3日,李文洲被刑事拘留。 记者:为什么这时候就可以用法律来管他? 江鸿明:应该这么说,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已经明确了,应该怎么处理已经明确了。记者:如果上级领导没有态度,你就严格依法办事了会怎么样? 江鸿明:我想上面可能会说,我们对一些组织管理上的程序不懂。从现实上,我们国家事实上比法大的东西还是存在,行政权力在某些时候比法大,看在什么情况下。(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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