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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3月6日讯(记者邓志勇通讯员莫耘红)3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高级法院获悉,广西首个女法官合议庭日前在贺州市八步区法院成立,合议庭三名成员全部为女法官。 据了解,合议庭机构设在少年法庭,由从事审判业务多年的三名女法官组成,主要职责是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审理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等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案件。在这些类型的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心理状态比较复杂,往往涉及到个人的隐私问题。 成立女法官合议庭,主要是通过充分发挥女法官在工作中刚柔并济、善于做说服教育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做好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及妇女的合法权益。 该合议庭成立后,已审理了8起案件。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时,被告人是一名年仅15岁的女孩,因遭受继父多次强奸而愤然趁继父昏睡时将其从楼顶推下,并造成重伤。这名女孩对于将面临的惩罚感到焦虑和绝望,女法官对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 为更好地对这名女孩子实施教育、感化、挽救,女法官们一方面在量刑上根据其犯罪的特殊成因、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等因素作出了缓刑判决;另一方面到其原就读的学校走访,使学校对其犯罪持宽容态度,为其今后改过自新创造良好的环境。女法官们既亲切又威严,既富情理,又合法理,取得了较好的审判和教育效果。 责编:蒙卫芝 李俭芹(实习)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作者:邓志勇 莫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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