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入室强奸妇女抓捕中挥刀疯狂反抗张家民郭儒村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郭儒村】在津打工的黑龙江省男子白某潜入某餐厅,企图强奸妇女。在被抓捕过程中,白某又持刀将见义勇为的群众捅伤。日前,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白某有期徒刑5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白某在本市南开区航天道某洗车房打工。 2003年 6月11日零时30分许,被告人白某携带三角锉刀,潜入某餐厅内阁楼,企图奸污正在此睡觉的餐厅服务员刘某。当被害人刘某反抗时,白某持凶器对其恐吓、殴打,致刘某身体受伤。此时,与刘某同居一室的一女子也奋力反抗,并在与被告人的搏斗中,左手被捅伤。后被告人白某逃离现场。次日21时许,被告人白某潜回暂住地时被发现。在被抓捕过程中,白某又将见义勇为的群众李某捅伤。后白某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白某目无国法,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在实施强奸犯罪的过程中,由于遭到被害人的反抗,而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应从轻处罚。但被告人白某系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重新犯罪,属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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