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讯 “治疗妇科病却被医生弄破处女膜。”少女小桂化名前几日在福州台江某医院遇到了尴尬事。对于她的索赔要求,医院以不是医疗事故鉴定为由推搪,然而这不属于医疗事故的“事故”却使她身心遭受严重打击。患者:治妇科病“治”破处女膜
小桂今年23岁,广西人,未婚,在福州某工厂上班。她与男朋友已经谈了两年恋爱,至今她仍守身如玉,可是自从5天前的医生的一次妇科检查,她就一直陷入深深的困扰之中,身体上的疼痛和心灵上的折磨令她寝食难安。
据小桂回忆,今年2月22日她由于经期不正常就诊于福州台江某医院妇产科,当时一李姓副主任接诊。李医生问了病情、病史、年龄后,还问是否结婚,是否有过性生活,对于这两项的询问,小桂都做了否定的回答。然后,李医生就带着小桂一起走进检查室,用棉签提取了一些分泌物进行化验。当天就得出结果,在小桂的分泌物中发现衣原体和支原体细菌呈阳性,在医院医生的指导下,小桂挂完点滴后还拿了一些药回家服用。
到了3月13日,小桂觉得自己的状况还未治愈,于是再次来到台江某医院进行复查,接待她的依然是那位李医生,李医生再次为小桂进行检查。检查中,躺在检查床上的小桂大声地叫着“好痛,好痛”,检查结束后,小桂起身就发现床上的白布上有一块鲜红的血迹,自己已是出了一身冷汗。检查:处女膜已经破裂
当晚,小桂回到家里,当她去洗手间时,发现刚换的内裤上有块血迹,回想当时检查的情形,小桂断定自己的处女膜破裂了。于是,第二日她就来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以及福建省武警福州支队卫生队进行妇科检查。记者在小桂出示的一份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病历上看见医生检查的结论是“外阴处女膜9点处有0.1挫伤……”,而福建省武警福州支队卫生队病历上的结论为“处女膜右侧有裂痕0.30.4厘米,血已止局部疼痛……处女膜裂伤。”小桂告诉记者,她在这两家医院检查时,医生都告诉她,处女膜确实已经破裂,并且伤口还是十分新鲜。 对于两家医院的检查结果,小桂的心当时就凉透了,她说:“我是个传统女性,一向循规蹈矩,洁身自爱,还没结婚,以后怎样去面对漫长的岁月,以及承受各方面的压力,一想到这些就掉眼泪,也很羞恼,心情也变得很差。”医生:疼痛是药物反应
昨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福州台江某医院,见到当时为小桂主诊的医生李副主任。
李医生并不否认造成小桂处女膜挫裂与她的检查无关,她告诉记者,由于处女膜处于外阴,进行检查时很容易被触及,当时她只是用大棉签由上往下擦拭,在擦拭的过程中有可能碰到处女膜,造成处女膜裂伤,但这都是看病的需要。
李医生告诉记者,小桂说检查过程中有出血的现象,是由于小桂的内壁受到感染,并且受到药物的长期浸泡,内壁的粘膜已经很薄,检查过程出血是很正常的。当天,小桂提出异议后,她就找来了几位妇科医生前来检查,同时也找来该院的美容整形科医生,大家检查后都认为小桂的处女膜虽然有伤口,但并不影响处女膜的完整性。当时,他们还表示愿意为小桂实施免费的处女膜修复手术,但被小桂拒绝。
小桂要求院方赔偿造成的损失。该院的医务科的崔科长表示,这不属于医疗事故范畴,目前院方正调查此事,具体原因还不清楚,具体的答复要等2日后才能给出,到时才能进行协商。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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