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美女”遭遇法律难题 变脸会否侵害肖像权
http://news.tom.com 2004年03月24日05时02分来源:京报网

  美国一对双胞胎一起整容 要整成布拉德-皮特(图)

  

小刘最近给自己进行了一番整容,美丽的面孔已经看不出昔日的影子。然而意想不到的是,在出境的时候却遇到了麻烦。边检时,人家死活也不相信护照上的照片是小刘,让她有口难辩。

  昨天,记者了解到,随着“造美运动”的风行,由于整容导致的出入境时“出不去,进不来”的现象已初露端倪。为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特别发出了提醒:如果美容太明显,出境前,最好到出入境管理处进行咨询,看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护照。

  针对人造美女的身份证明难题,有人提出,应该对身份确定办法加以改进,如用指纹代替身份证上的照片,这样既维护了人们改变自己容貌的权利,又能够确保身份识别。但是指纹的辨别毕竟不像辨别容貌那样直接,还需要辅助很多技术手段。所以,短期内仍难以解决这个问题。

  整成“梦露”侵害肖像权吗

  现如今,美容已经不是割双眼皮、垫鼻子、去脂隆胸这么简单,有人就直接提出希望像“玛丽莲·梦露”一样的性感妖娆,有人将这些人戏称为“盗版”。

  法学硕士王钢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的宪法中并没有禁止公民随意改变自己的容貌,但是也不意味着公民就此享有变更容貌的自由权。即便公民享有这样的权利,容貌变更自由权的行使也应该受到相应的限制。

  “变脸”行事侵害名誉权吗

  面孔是社会身份的重要组成部分。“盗版人”的出现可能会导致社会角色的混乱。“盗版人”一旦拥有了另一张面孔,在一定程度上,他就拥有了双重的社会身份,因而也有了用别人的身份从事社会活动的可能性。一旦“盗版”者用正版的身份从事非法活动,比如,有人将自己克隆成了大牌明星,然后到处“走穴”,招摇撞骗,无疑将构成对“正版”明星的名誉权侵害。

  因此,有专家建议,外在容貌作为身份辨识最直观的部分,应有相应的监管,比如健全的登记、备案制度。

  晨报记者 李康乐

  (北京晨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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