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颖实习生缪扬)前日,省公安厅网监处接成都某网络有限公司报案称,有人冒用该公司员工的电子邮箱账号,通过群发方式,恶意诽谤、攻击公司财务部女经理王某等人,造成恶劣影响。
经查,该邮件发自成都鸿图网络有限公司。昨日,网监处民警依法对成都鸿图网络有限公司内部网络进行检查。鸿图公司员工李某于2004年2月从某公司跳槽到鸿图公司,在民警从其个人电脑中获取的大量证据面前,李某供认了其违法事实。
据其交代,在原工作单位,由于李某对王某在财务报销问题上心存积怨,加之某公司大部分员工电子邮箱密码均为初始密码,于是李某便冒用他人邮箱登陆该公司电子邮件系统,用群发方式对王某等人进行诽谤,以发泄心中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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