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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报业网讯:以“卖茶叶月薪300元并包吃包住”为诱饵,将6名花季少女从南阳骗至襄城,自己先行奸淫再强迫卖淫赚取钱财。昨日,记者从许昌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襄城县郭某强迫卖淫案件一审有果,郭某及同案犯李某分别被该市中院判处死刑、有期徒刑15年。 2002年年底,郭某伙同李某驾车到南阳市方城县,以“卖茶叶月薪300元并包吃包住”为诱饵,先后将6名少女骗至自己在襄城县的茶社。在将6人强奸后,郭李二人逼着她们写下“出现搂、抱、亲等现象,愿意接受老板安排”的“保证书”,并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她们卖淫。 2003年年初,当两人再次到方城诱骗其他少女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许昌市中院在查明两人的犯罪事实后,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记者 杜文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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