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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通讯员晓亮、齐苏记者艾红霞报道:先将保管的48.5万元“装入”自己口袋,再大方地给妻子送一点,给朋友送一点,潜逃9年后,银行“蛀虫”戢祖生终落法网。记者昨日获悉,武汉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戢祖生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戢祖生现年46岁,原系工行新洲支行阳逻办事处出纳员。1994年,因生意亏损,他擅自从自己保管的公款中“取出”3万元外出做黄金生意,因见无人察觉,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于同年11月5日,再次将自己保管的保险柜中的48.5万元“拿出”,然后“大方地”交给妻子17万余元,送给朋友陶某5000元,随后,戢携余款先后潜逃四川南充、广东深圳等地,潜逃过程中,戢将贪得的巨款用于购房、包养情妇等。 2003年10月28日,潜逃9年的戢祖生落入深圳警方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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