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七年前三兄弟中的老三去世,他的两个哥哥分割了弟弟留下的房产,七年后远在安徽的母亲开始向兄弟俩讨要继承权。王家三兄弟的爷爷在侯家桥有私房三间,三兄弟的父亲在上世纪70年代先于爷爷去世了。1987年爷爷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所以侯家桥的房产就由爷爷的子女继承。爷爷育有二子三女。大儿子就是三兄弟的父亲,而小儿子也很早就去世,并且没有留下子女。爷爷去世后三个姑姑写下了书面同意书,表示她们本来应该继承的房产全部交由三兄弟的老大继承。为了此事,大哥在1997年到法院请求对侯家桥的房屋确权。在开庭前夕老三出车祸去世了,当时法院经过调解,由大哥付给二弟2400元获得了房子的产权。当年,在三兄弟的父亲死后,母亲改嫁到了安徽,与家乡的联系也少了,对于当年的分房毫不知情。今年7月她向法院提起申诉,称她的三儿子死后,没有留下儿女,儿子的那份财产应该由她继承,当年的调解把自己给遗漏了,要求复查此案。
主审此案的曾法官认为,三儿子在诉讼期间死亡,他的母亲是他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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