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贿款就会被杀手追杀
http://news.tom.com 2004年10月16日09时55分来源: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福忠,为个人炒股,竟涉嫌受贿、贪污现金共计达1725.85万元。14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因案情复杂,直到当晚8时庭审才正式结束。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指控朱非法敛财1725.85万

  当日上午10时,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朱福忠戴着手铐被法警押上法庭。朱福忠出生于1957年,被捕前系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党委书记、区委常委,并兼任中国西部阳光城开发总公司法人代表等职。

  庭审首先由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据公诉机关指控,朱福忠利用职务之便,1998年至2004年1月,朱以借款和镇政府开支大需要帮助等为由,向在该镇承建工程的9家公司索要和非法收受现金1183万元,用于冲抵用白条子套取的公款和个人炒股。以上朱共向他人索要和非法收受贿赂共计1313.8万元。除了贪污受贿,公诉机关还指控他套取公款412.05万元。

  巨贪称收的都是借的

  上午11时,朱在庭审调查中表示,他对收受相关人员的现金并没有太多的异议,但其辩称以前的供述并不全是事实。朱在庭上为其辩解说,几乎所有的款项他在收到别人的钱或在开口向别人提钱的事情时,都一直向对方说明,这是借的钱,以后肯定会还的。对于公诉机关随即予以“为什么借款都没有借条”的反击,朱辩称因为都是熟人,所以用不着打借条。

  “不收钱会被追杀一辈子”

  在庭审中,朱除了称自己收的都是借款外,还为自己收的钱找了不少花样百出的理由,比如收到的成都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田某某的36万元,朱福忠就辩称,那是田给他的“冰释前嫌”款。

  朱说,他和田的仇怨极深,以前,田还花钱雇了3个杀手四处追杀他。后来,田找到他,将钱交给他,第一次他没收,第二次田又送钱来,并出言说,“你把这钱收下,我们的仇怨就化解了。如果你不收的话,那就表示你还一直在记着我们之间的仇怨,那我们就一直仇下去,看最后是你吃亏还是我吃亏。”朱说,他听田这样说后,又看田诚恳地说得眼睛都红了,又怕他再找人追杀自己,于是就收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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