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性关系多是“以强凌弱” 专家建议立法规范
http://news.tom.com 2004年11月07日08时31分来源: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贺信 李静睿 通讯员/刘占峰)已有调查显示,中国有3000万至4000万的同性恋人群,他们究竟是“存在即合理”还是“存在但非法”?在昨天上午举行的第二届全国(广州)性文化节论坛上,专家对此展开激辩。

  广州市劳教局调研员张劲松教授说,从他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在同性恋群体相对较多的男性聚集地中,同性性关系多表现为一种“以强凌弱”,很多人是被迫与同性发生性关系,“这属于一种性骚扰或者性侵犯”,并不是“因爱慕而发生的占有或者奉献”的“恋”。同时,同性恋者作为艾滋病‘高危人群’,对社会稳定也造成一定危害。

  “我不赞成同性恋的合法化。在我国现有的情况下,公开(对同性恋)谈宽容容易产生对以强凌弱进行纵容的效果”,张劲松如是说。他进一步提出建议,希望有关部门立法对性行为进行规范。

  香港大学教授吴敏伦则坚持“法律不应该也不可能干涉人们心里的想法”。他首先质疑“高危人群”这一概念,认为“高危”应该针对“行为”而非“人群”。而对张劲松教授同性恋“性而不恋”的判断,吴敏伦说:“我认识很多同性恋人,他们也和普通恋人一样,会妒忌,会吵架,会想组织家庭。他们既然没有危害社会,我们就应该让他们过得好一点。”

  态度游离在两者之间的中国性学会理事长、北京大学教授许天民说,中国有3000万至4000万的同性恋人群,对于这样一个“客观存在”,“我们首先是不能忽视这一现象”。许天民说,从最开始的“性犯罪”,到后来的“性变态”,再到现在全世界学术界已基本达成共识的“性取向”,世界对于同性恋的态度趋于宽松。“不管是否合法,只要他们不危害社会,不伤害他人,我们起码应该认为他们是无害的”,许天民说。

   推荐专题:看同性恋的是非对错
TOM搜索更多内容:同性恋  
评论             让你看清语法的真面目
相关文章 关键字:同性恋   推荐好友
·台北同性恋者举办大游行 上千人走上街头(组图)(11月07日10:00)
·赵燕在美被殴案5日开审 被告借同性恋拒绝认罪(11月06日23:09)
·专家点评:单身女生育同性恋结婚不可能开禁(图)(11月06日16:17)
·一生因他改变 艾尔顿约翰计划与同性恋男友结婚(11月04日09:23)
 
TOM新闻 首页新闻体育汽车娱乐女性科技游戏论坛短信彩信点歌邮箱搜索拍卖设首页 
TOM首页 > 新闻首页 > 社会新闻 > 正文 TOM搜索更多内容:同性恋  

爱国 守法 自律 真实 文明
发表评论:
网友昵称:
 

TOM集团  TOM在线  广告服务  私隐政策  TOM招聘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4 雷霆万钧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