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对“国土”干部双重管理
http://news.tom.com 2004年11月17日01时49分来源:人民网

  本报讯 来自广东省政府11月16日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消息,广东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将在今年底前完成,改革后广东将对地级市、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地方党委管理为主调整为以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党组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省、市、县分别设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直接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后,市辖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机构编制收到市人民政府管理,改为国土资源分局,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区内的国土资源管理所为区国土资源分局的分支机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机构编制上收到县人民政府管理,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各类开发区、管理区等非行政区设立的国土资源管理机构,除国家级、省级开发区设立的,并经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可以保留外,其余一律撤销。

  (符信)

  新闻链接

  省、市、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省总队、市大队、县队)隶属于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管理,业务上由上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统一领导。通过这个机构的设立,将可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直接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华南新闻》 (2004年11月17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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