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天文历算专家提出,不妨尊重民间对“良辰吉日”的选择,将春节改在立春这一天,不仅能使春节名实相符,而且每年都会固定2月4日,这样每年都会有“春天”了。记者日前在紫金山天文台,采访了该倡议的发起人之一、现年74岁的历法专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章潜五教授。
章教授说,农历年中有无立春,是由农历和阳历之间不同的算法造成的。因为每年立春的时间相对固定,每年在2月4日左右,而春节是按农历算的,最早在1月20日出现,最晚甚至到了2月20日,因此“立春”发生在春节前并不罕见,例如1999年、2000年和2002年的“立春”都在春节前。章教授说,现代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接触的主要是阳历,人们把春节定在阴历的正月初一,在阳历中的日子几乎每年都不同,在社会上造成诸多不便。一是现行春节19年中,约有10次处于立春之后,更有4次左右接近雨水节气,此时“过大年”难免将会贻误农时。二是正月初一对应的公历日期不固定,最早约1月21日,最迟约2月20日。市民春节休假7天,农村休假半个月,致使1、2、3月份的工作天数忽多忽少变化,不便于月度统计和评估生产效益。三是春节游移不定造成全国大、中、小学每年冬季放假和开学的时间游移,两个学期长度相差可达一月之多,影响教学计划的稳定统一。四是春节日期的游移不定,造成了元旦和春节的相距日数变化,最短约20天,最长约50天,难以安排节日计划。五是全国人大政协两会通常定在春节之后,待会议精神传达至基层,往往已经是4月份了,因此容易延误年度任务。
章潜五教授认为,春节时间相对固定可避免上述弊端。章教授和同仁们一道,8年来已多次向全国人大和政协建议修改历制。近年来,他们研制出科学实用的“中华科学历”,传承了二十四节气的精华,以立春为岁首,春夏秋冬四季分明,可以排解两历并行的诸多社会困扰。目前,由专家们组织的历法改革研究会正在征集各界签名,希望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本报通讯员 马伟宏 本报记者 吴昌红新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