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将收回死刑复核权
http://news.tom.com 2005年03月11日04时38分来源: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崔丽原春琳)对于民众关注的死刑复核权收回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表示,死刑复核权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收回。

  改革是今年人民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肖扬说:“即将公布实施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进一步完善刑事审判二审、死刑复核程序,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肖扬说,对于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已作出明确规定,《刑法》、《刑事诉讼法》中都明确规定,死刑复核权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对于这个问题,现行法律中已经讲清楚了。需要做的是,要重点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要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将涉及人员重新配置、调整等一系列具体措施。肖扬表示,进一步的改革步骤和配套措施设置,将在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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