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卖肉要标明猪肉来源


http://news.tom.com 2005年07月26日05时28分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2005年07月26日 星期二今日共24版 第3818期总编辑:刘为民广告价目表栏目导航要闻 特刊国内 国际巴蜀 成都重庆体育文娱财经教育 风尚特稿今日版面01 02 03 04 0506 07 08 09 13a 13b 14a14b15a您的位置:华西都市报> 成都(13a版)菜市卖肉要标明猪肉来源

  本报讯(刘滨葵记者石莉芳)夏季高温潮湿,肉食品易腐败变质。昨日,成都市工商局出动712名执法人员,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的肉食品经营户进行逐户、逐架检查,并会同畜牧部门对检查中查获的瘟病猪肉进行了销毁。

  据了解,此次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肉食品经营户各种证照、资质;要求肉食品经营户在“猪肉质量价格公示牌”上标明猪肉来源、价格等,并附进货票据;保证经营场所卫生干净,对“棚、台、池、架”落实消毒杀菌。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肉食品要到合法农贸市场和正规商场、超市,同时仔细查看鲜肉上是否盖有猪肉“质检章”、“检疫章”两章等。如果遭遇“问题肉食品”,可拨打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85394485。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音乐 | 汽车 | 财经 | 房产 | 科技 | 女性 | 游戏 | 短信 | 彩信 | 点歌 | 邮箱 | 搜索 | 拍卖 | skype | 论坛 | 游戏世界
TOM首页 > 新闻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TOM集团  TOM在线  广告服务  私隐政策  TOM招聘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 雷霆万钧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