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女用生命叩问“初中择校”之弊


http://news.tom.com 2005年07月31日10时50分来源:法制日报

  社会杂谈

  刘效仁

  “妈妈、爸爸,对不起!我没有办法,我只能这样做,您养了我13年,花了好多好多的钱!我死了可以帮您们节约10万元。对不起!我辜负了你们的心了!我是个差生!”当同学们前去参加毕业典礼时,宁夏银川市13岁的小学毕业生秀秀(化名)却永远地离开了人间。秀秀选择了不该选择的方式,对义务教育阶段就开始的“择校”弊病作了最后的控诉和抗争。

  九年制义务教育是我国公民所享有的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这一权利能够确保每一个公民受到最基础的文化知识教育和现代文明的滋养。但令人痛心的是,孩子们享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正在受到人为的破坏。义务教育阶段即开始的以成绩为导向的择校竞争,就是其最主要的弊端。在各地,公办学校按照“一费制”的收费政策执行,而依托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和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改革的实验学校则高价收费。即使通过考试考上这些集中当地优质教育资源的民办初中,3年下来,学费也令家长咋舌。而如果一些家长进行择校,就需再交几千元到上万元数目不等的择校费。

  可悲的是这种择校选择,在违背了义务教育法规,成为教育部门聚敛钱财门径的同时,也抬高了义务教育的门槛,严重破坏了教育的起点公平。为了选择好的学校,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家长们不得不从幼儿园、小学起就为孩子择园、择校奔波发愁。在小学阶段,学生之间就已经开始以成绩论英雄。成绩不好,不仅意味着与好高中无缘,意味着多交择校费,更意味着与大学无缘,与名牌大学无缘,与理想的人生前途无缘。这对于孩子们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无法承受的心理负担。

  况且,择校现象的出现,扩大了阶层差距。有钱有权人家的孩子可以通过掏高额费用和各种关系来上好的初中,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却要承受教育不公平带来的心理痛苦。择校的无情竞争过早地侵害了孩子单纯的心灵,让他们产生“学习成绩不好即差生”、“上不了好的初中即失败”的心理。尤其是应试教育的大棒和“差生”的包袱会压得孩子喘不过气来,会成为他们内疚、自卑、自残的软刀子。

  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本来就不强,重压之下,像秀秀这样十分敏感而又脆弱的孩子就会选择通过自我了断的极端方式来反抗。正如宁夏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办公室副主任刘霄鸿所说,择校歪风不刹,类似的悲剧就难以遏止。

  近年来,名校办民校的高价收费成了教育腐败的肥沃土壤。这种利用教育的双轨制而滋生出的教育不公平,进一步败坏了现代教育的形象,使义务教育变成了“因钱施教”,使公民享有的平等的受教育权变成了钱教交易。从实质上看,名校办民校和初中择校无疑都是教育腐败的畸胎,必须严加禁止,不能任其再继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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