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入室抢劫未果又打电话勒索钱财


http://news.tom.com 2005年08月24日10时32分来源:每日新报

  四被告人均受到严惩张北李晓园刘虹宋菲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李晓园通讯员刘虹宋菲】四名黑龙江省的无业人员,从原籍来津后组成犯罪团伙预谋抢劫。谎称以上门“送礼物”为由,骗得被害人开门后,持刀闯入被害人家进行抢劫,遭到被害人反抗,抢劫未果。四名被告人贼心不死,逃往外地后,又办理银行卡,给被害人打电话、发短信,以杀害被害人及其家人相威胁,逼迫被害人向银行卡上汇钱,共索得被害人5万元。日前,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十八年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12月,被告人迟某、丁某预谋实施抢劫,并分别纠集被告人姚某和王某,进行了踩点、分工,准备了作案工具。案发当日上午10点,按照事先分工,由被告人王某驾驶租用的夏利车,四名被告人来到本市经济开发区一小区内,被告人姚某、王某在楼下接应,被告人迟某、丁某上楼到被害人高某所住的房间,以“送礼物”为名,骗房主高某开门,持刀闯入高某家进行抢劫,遭到被害人高某及女友的反抗后逃离。由于入室抢劫未能得逞,后被告人迟某、丁某、姚某逃至长春、哈尔滨等地,由丁某、姚某分别办理银行卡,被告人迟某采用给被害人高某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以杀害高某及其家人相威胁,迫使高某向其提供的银行账号汇钱。被害人高某迫于威胁,先后五次向迟某提供的银行账号汇入人民币共计5万元。其中,被告人迟某、丁某、姚某共同敲诈勒索高某1万元,赃款被三名被告人俵分,被告人迟某采用上述手段单独敲诈并非法占有被害人高某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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