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9月05日 星期一今日共20版 第3859期总编辑:刘为民广告价目表栏目导航要闻 国内国际 巴蜀成都 重庆体育文娱财经汽车特稿今日版面01 02 03 04 0506 07 08 09a 09b09c 10a 10b10c12a12c您的位置:华西都市报 > 巴蜀(10c版)民国“卖身契”小儿今安在
本报讯“区区二十文,就把孩儿卖”。昨日,三台县吴先生致电本报,向记者展示了他收藏的一份民国年间“卖身契约”。
记者在吴先生家看到,在一张长约50厘米,宽约30厘米的红色宣纸上写着200余字的契约:“陈启富室王氏之三子生于本年闰二月二十六日子时,甘愿将此子抚抱张姓承宗接嗣。二十串钱当面如数交清……”落款时间是中华民国拾柒年五月十二日。
吴先生告诉记者,这份“卖身契”是前不久在三台县水泵厂改制清理档案中被无意发现的。三台县水泵厂的前身是上个世纪50年代建的“四川省三台县地方国营人民机械厂”。这样一份很“私人”的文书会被保存在国有单位中,那就表示与文书有关的人物有可能曾在“人民机械厂”或三台县水泵厂工作过。按照时间推算,文约中的“小儿”到现在有77岁了,吴先生希望能够把这份契约还给当事人。
三台县文管所文博管员左启看过“卖身契约”后表示,这个是“抱子文约”,由于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因此在民间保存下来的很少。这对于研究和了解特定时代的社会人文民俗民风背景,具有一定价值。令人奇怪的是这样一份对于当事双方都很重要的文书,竟然没有双方的“签字画押”,可见当时双方彼此都很信任。文管所所长曾广根则认为,文约上有四个“中证人”,在当时民俗中也完全具有见证和证明力了。
文/图特约通讯员陈开端记者辜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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