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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指责北大违约致办学亏损,所派授课老师有水分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因拒绝支付合作办学的收益,北京大学将北京立诚文化培训学校告上法庭,要求支付9万余元合作办学款。立诚学校以合作办学没挣到钱为由拒绝付款。昨天,朝阳法院审理了此案。 与立诚学校合作办学的是北京大学心理学系。据该系培训部主任高云鹏说,2000年5月双方签订联合办学协议书。立诚学校违反约定,未经北大同意两次以北大和北大心理系的名义在报纸上刊登招生广告,2002年8月第一届学员学习结束后,北京大学心理系提出解除协议要求。按照此前协议,北大心理系可获学费收益的60%,于是要求对方支付学费80160元和书费12075元,但遭到对方拒绝。 在法庭上,立诚学校法定代表人孙季庸承认拖欠办学款。他说,北大违约导致办学亏损。合作办学协议生效后,本来承诺每期200多人,但实际上只有几十人;学生考试30%的通过率与承诺的70%相差太远;北大派出的老师不全是先前约定的博士学历,有些是研究生,更有甚者不是心理学专业的。在广告宣传中,北大心理系不允许他使用北大或者北大心理系的名义刊登广告,他只好自掏腰包加大广告投入,最终广告费达13万元,而合作办学总收益也仅仅是这个数字。为此,孙季庸只愿意支付书费,而不同意支付学费。 由于双方提交的证据需要整理,法院决定择日再审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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