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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记者刘铮)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规定价格执行?政府规定降价的药品是否按规定时间和幅度降低了价格?即将开展的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这些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内容。 记者8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还包括:招标采购中标药品的价格与收费是否按规定政策执行;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预防、检查收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执行;药品经销单位和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价格行为,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检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经办机构等。 发展改革委9月28日宣布,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40%左右,最大降幅达到63%。降价令将于10月10日起正式执行。 ---------------------------------------- 相关阅读: ·防药品降价效用“打折” 国家发改委急督执行 ·药价仍有40%的降价空间? 发改委做出三点解释 ·国家发改委调低22种药品价格 最大降幅达63%(图) 各地方相关政策: ·四川宣布10日将下调700多个剂型药品最高零售价 ·无锡医改试水“管办分离” 将为医改探索新路 ·广东修改医改价格调整方案 砍掉36项涨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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