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医生 猥亵少女被判刑


http://news.tom.com 2005年11月16日09时03分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安康讯 (张涛记者蔡建国)只因脚趾发炎、头痛等日常小病,女学生就医时却被强制要求脱衣检查下体,甚至还要查肛。看病遭猥亵,女学生不堪受辱自杀未遂,被迫外出打工,而这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行为,竟是出自一名30岁的卫生院副院长所为。昨日,陕西省白河县一乡镇卫生院副院长熊某,被安康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处3年有期徒刑。

  2004年11月下旬,因患“甲沟炎”(一种脚趾疾病),12岁的女学生李某前往白河县冷水中心卫生院检查治疗,该院副院长熊某负责接诊。李某在卫生院接受检查治疗的一个月中,熊某多次以查病为由,乘无人之机对受害人李某实施猥亵。

  2004年12月8日,18岁的女学生陈某在其母陪同下,因头痛到白河县冷水中心卫生院检查治疗。接诊的熊某安排陈某拍胸片后,认为肺部感染,建议留院观察。当日23时,熊某酒后进入陈某母女暂住的卫生院观察室,提出对陈某再检查一次,并叫陈某解开外衣,熊某用手伸入陈某内上衣胸部按压至下腹部。随后,熊某又以方便检查为由,要求陈某脱下内外裤实施猥亵。其母阻止了熊某的检查行为。熊某又以进一步检查为由,安排陈某到手术室进行肛查,遭陈某母女坚决反对而未果。陈母气愤之下去找卫生院院长反映,当赶回观察室时,羞愧难当的陈某已躺在地下,只见用碎玻璃瓶割破左手动脉血管的手臂不停的流血,后经卫生院抢救陈某自杀未遂。陈某出院后,感到羞于见人,申请休学并外出打工,并向有关部门举报。警方迅速立案查证后,犯罪嫌疑人熊某即被白河县检察机关批捕,并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白河县法院在审理查明案情后,认为被告人熊某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近日,安康市中院终审判决两罪并罚,决定执行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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