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面对控方展示的证据,张玉舜张大了嘴。来源:兰州晨报 记者柴用君 廖明 |  | | 张玉舜被押进法庭。来源:兰州晨报 记者柴用君 廖明 |  | | 张玉舜在法庭受审。来源:兰州晨报 记者柴用君 廖明 | 本报讯 自称是“平民市长”的张玉舜,因涉嫌受贿罪,在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法院受审后,由于其身体原因,于11月21日,在兰州某看守所内接受合议庭对其的一审宣判。 法院审理后认定: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玉舜利用其担任兰州市副市长、市长职务之便,收受贾某、侯某贿赂后,为其所在公司谋取利益;并利用其担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便利条件,企图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赵某所在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 张玉舜非法收受以上3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5万元、美金6万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但鉴于张玉舜在被纪检部门“双规”后,能够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且认罪态度好,并在案发后退清了全部赃款,表明其有悔罪表现。根据此案的事实及被告人张玉舜退赃和悔罪等具体情节,法院认为可对其予以从轻判处。综上所述,依照有关《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玉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对追缴的赃款人民币84万余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审判长询问被告人张玉舜是否上诉时,张玉舜称他将和辩护律师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25万元不是馈赠是受贿 事实:1998年到2001年,时任兰州市副市长、市长的张玉舜,对兰州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某市场改扩建项目立项、建设给予了支持和帮助。2003年7、8月间的一天,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将25万元人民币送给张玉舜。 认定:法庭在审理起诉书指控张玉舜受贿25万元时,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为:25万元到底是受贿款还是馈赠款。法院审理后认为:控方所举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其证明效力予以确认。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认定。张玉舜及其辩护律师的辩解和辩护意见,经查张玉舜是在利用职务之便,为贾某所在公司谋取利益后收受贾的贿赂,至于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不影响其罪名的成立。故对该意见不予采纳。 受贿10万元人民币是事实 事实:2003年6、7月间的一天,时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张玉舜,与浙江某建筑工程公司兰州分公司经理赵某相识后,张玉舜表示愿意在方便的时候给赵所在的公司承包工程说情。之后,张玉舜分别给兰州市某局负责人、某银行兰州分行基建主管人打招呼,替该公司投标某银行兰州分行、某局基建项目说情。2004年春节前,赵某携带10万元人民币到张玉舜家,张将其收受。 认定:控方所举证据除张玉舜供述收受赵某的是美元和人民币各1万元的部分,因无相关证据印证不予认定外,其余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其证明效力予以确认。起诉书指控张玉舜的此起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认定。辩护人提出张玉舜在此起犯罪中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可酌定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被法院予以采纳。 6万美元是受贿不是借款 事实:2005年5月间,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为取得我市某中学整体迁建项目,给时任兰州市市长的张玉舜送了6万美元。2000年8月20日,在张玉舜主持下,兰州市政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该中学由某房地产公司承建。 认定:此起犯罪事实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是6万美元属于私人借款还是受贿。法院查明后认定:张玉舜利用其职务之便,收受某公司候某所送6万美元,并为其所在公司谋取利益的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在此起犯罪中,张玉舜退回了全部涉案赃款的事实及被纪检部门“双规”后,在组织未掌握的情况下,主动交代了与候某、赵某经济往来情况的事实成立,应予确认。辩护律师提出其退赃积极、有悔罪表现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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