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首例短信性骚扰案昨日宣判
本报讯 本市首例短信性骚扰案昨日在朝阳法院望京法庭当庭宣判。齐先生被一审判决停止性骚扰侵害行为,向原告闫女士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27岁的齐先生与闫女士的丈夫是同一个出租车公司的“的哥”,两家都在朝阳某村租房住。平时两家人处得不错。短信事件以后,两家人彻底闹崩了。
闫女士说,2003年12月22日齐先生对她动手动脚想施暴,经过挣扎,自己得以脱身逃走。后来齐先生又给闫女士发短信,他先在短信中赔礼道歉,接着开始发一些下流话或威胁语气的短信。这些短信也都被闫女士的丈夫看见了。2004年1月1日,闫女士的丈夫向派出所报了警。民警也为此事传唤了齐先生,他承认自己的确发了那些短信。
闫女士认为,齐先生的行为侮辱了自己的人格和自尊,更重要的是严重影响了她和丈夫的关系。她要求齐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3000元精神损失费。可在齐先生看来,发这些短信纯粹是“开玩笑开过火”了。他同意赔礼道歉,但不同意赔偿。
休庭半小时后,法官当庭宣判。法官认为,齐先生对闫女士出于性意识的故意,在违背闫女士意志的情况下,发送淫秽和威胁性手机短信,构成了性骚扰,损害了妇女的名誉与人格,应当承担法律责任。1
作者: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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