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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岁的孩子家属谢昌逵为中青报作证摄影/大河 原告部分证据自相矛盾无法自圆其说 多位家长出庭为《中国青年报》作证 新闻回放 经《赢在起点》一书和一些媒体炒作,“中国第一月嫂”刘洁被广泛所知。《赢在起点》把刘洁创造成:中国第一个由医生下海当月嫂的人;中国第一个提出奥运宝宝2049培养计划的人;中国第一个创办民间早期教育研究中心的人等“五个第一”。 此后,“中国第一月嫂”被家长举报“诈骗”,其原因主要有三:其一,刘洁做早期教育服务收取高额费用后不开发票只开收据;其二,刘洁不在收据上签名;其三,刘洁的早期教育理论值得质疑。去年2月,《中国青年报》发文称“中国第一月嫂”有欺诈行为,刘杰认为中青报的3篇文章失实,并将中国青年报社告上法庭,索赔10万余元。 去年曾因“涉嫌诈骗”被媒体曝光的“中国第一月嫂”刘杰,昨天将率先刊发质疑报道的《中国青年报》告上法庭。在昨天的初次庭审中,原告刘杰提供的部分证据有明显自相矛盾之处,并不令人信服;此外先后有五位家长出庭为《中国青年报》作证,表示报道真实可靠。昨天的庭审从质证阶段就引发了控辩双方的唇枪舌剑,给现场众多记者和旁听群众留下深刻印象。 原告 对中青报提出26项侵权指控 昨天上午8点半,“中国第一月嫂”刘杰诉《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从去年2月8日开始,《中国青年报》针对刘杰涉嫌欺诈一事连续发表了多篇调查文章,但这次被刘杰指控侵权的只是其中《揭开“中国第一月嫂”的面纱》、《“中国第一月嫂”是这样塑造的》等三篇报道。 昨天刘杰并没有出庭,坐在原告席上的是北京华鹏律师事务所的代理律师潭新宇和马红民。原告律师共对这三篇文章提出了多达26处侵权指控,认为这些内容“严重失实”;被告律师则针对这些指控逐一进行了反驳,并表示文中涉及的多位孩子家长已经等候在法庭外准备出庭作证;原告律师随即表示,这些指控刘杰欺诈的家长都不是她的客户,而是她的债务人,因为欠她的钱有经济纠纷所以才会作证———去年刘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曾做过相同表述;听到这个说法,被告律师立即要求对方拿出支持此论点的证据,但原告律师并未正面回应。记者后来查阅了原告方向法庭提交的49项证据清单,其中并没有任何一项表明“家长欠刘杰钱”。 疑问 “刘杰”、“刘静洁”是否同一人? 除了对作证家长的身份表示质疑外,庭审中原告律师还不断重复一个说法:刘杰是“北京人在起点国际儿童教育咨询中心”的首席专家,但这个中心的法人代表则是刘静洁,“刘杰”受雇于“刘静洁”,这是两个不同的人。这个说法引起了旁听席上一片惊讶声,因为此前两位律师在陈述原告身份时刚刚说过:“刘杰,曾用名刘静洁、刘洁……”这个说法也遭到了被告律师的强力反击:“如果是这样,希望法庭传召那个法人代表‘刘静洁’出庭作证!” 在随后被告方举证阶段,原告律师仍坚持“进行婴幼儿早教辅导的是刘杰,而与家长发生经营纠纷的则是刘静洁”的说法,并将“人在起点咨询中心”的《企业法人代表登记表》呈交法庭以证实这一论点。结果被告律师“以己之矛,攻己之盾”,指出登记表上的法人的确是“刘静洁”,但从此人与刘杰的身份证号上看,全部号码只有一个不同,也就是说这两人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只不过“刘静洁”身份证以“1502”开头,来自包头,而刘杰的则是“1503”,来自乌海。 “我们按这个线索找到包头市公安局,结果发现这个1502的身份证号的确有,但是是另外一个叫王兰香的妇女,她跟刘杰、刘静洁没有丝毫关系!”被告律师随即出示了包头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的证明材料,“我们要求法庭查清这一问题,因为这与原告方是否向法庭呈送假证密切相关!” 法官 巧妙核实“刘静洁”身份 包头公安局的这份证明材料立即引起了法庭的注意,审判长找出原告呈送的《企业法人代表登记表》,上面有一张“刘静洁”的照片。审判长指着这张照片,对比另外一张报上刊登的刘杰的大幅照片,询问原告律师:“这两个人是不是同一个人?”尽管两张照片中人容貌完全一样,但原告律师仍坚决摇头:“不是!”而被告律师辨认后非常肯定:“这就是同一个人!” 眼见双方意见尖锐对立,主审法官采用了一个巧妙的办法对“刘静洁”的身份予以进一步核实。在随后的证人作证阶段,每一位证人出庭时,法官都将那份登记表的姓名部分遮盖住,然后让证人辨认那张法人照片,结果几乎每位证人看过一眼后就立即分辨出来说:“这就是刘杰!”这份确定与原告律师的回答形成鲜明对比,结果证人每回答一次,就会引起旁听席上一次笑声,以致原告律师不得不表示:“这只是我的委托人一再坚持的观点。” 由于控辩双方向法庭呈送的证据很多,举证及证人作证从上午9点左右一直持续了四个多小时;下午1点2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开庭再进行法庭辩论等事宜。记者随即获悉,目前还有家长正在从外地来京,要求为《中国青年报》作证。 记者 我为文中的每一句话负责 在昨天的庭审现场,记者见到了《揭开“中国第一月嫂”的面纱》等“月嫂调查系列报道”的作者、48岁的《中国青年报》新闻采访部主任谢湘。尽管这次刘杰告的是《中国青年报》而不是谢湘个人,但由于她是文章作者,因此对案件也就格外关心。 记者问道:“刘杰认为您文章中多处失实,对这个指控您怎么看?”谢湘回答:“作为一名从业20多年的老记者,我为我文中的每一句话负责!”谢湘表示,她是从2002年底接到家长反映情况的,后来一共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进行采访和取证。“开始我以为只是一般的经营纠纷,可后来发现上当受骗的家长越来越多,不只是北京的,还有外地的;我便到网上查刘杰的资料,一查发现她曾在温州开讲座并用白岩松的名义售书做宣传,我就辗转找到白岩松核实情况,结果他表示根本不认识刘杰,为此他还专门给《温州日报》发过一份书面声明。因为《赢在起点》中有刘少奇夫人王光美的题词,说是专门题给这本书的。我就与王光美的秘书联系,可对方答复说题词倒是有,但那是题给‘新民教育文丛’的,跟‘第一月嫂’一点关系也没有……就这样,越往下调查事情的疑点就越明显,她经营中的问题暴露得也越多。” 谢湘告诉记者,在调查取证的一个多月里,她也多次与刘杰本人联系过,希望能对她进行一次面对面的采访,但是对方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就说自己在外地,始终没有对这些疑点进行正面回应。 刘杰 低估了媒体宣传的后果 在昨天的庭审上,几乎每位证人都表示,自己是在看到媒体对刘杰的大肆宣传后才开始与她接触,比如京城某著名媒体就曾发表过整版吹捧她的文章。出于对媒体朴素的信任感,他们当时对刘杰在收取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的“服务费”时没有开具发票这一行为并没有太在意,使得日后无法追究原告的责任,而昨天的法庭上原告律师也不断以此诘问证人:“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钱是刘杰收的?” 3月24日下午,记者又与刘杰取得联系。记者问:“您觉得整件事情中,您有没有做得不对或者不足的地方?”刘杰思考了片刻说:“我觉得我惟一做得不足的,就是低估了媒体宣传的后果。” 记者问:“去年在媒体发表质疑文章后,对您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吗?”“当然有影响了!最大的影响就是许多人排着队把孩子送到我家,还说:‘刘医生,我们就是信任你,就想把孩子交给你带!’” 记者又问“在那之后您还接着做婴幼儿早教工作吗?”刘杰说:“接着做,不过都是免费的,不收钱的。”“一分钱都不收吗?”“……辅导是不收钱的,但是孩子家长看我辛苦,还是主动给我钱,他们觉得我的服务值这些钱。” 作者:曾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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