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不能对“慰安所”的厄运无动于衷
http://news.tom.com 2004年06月04日05时53分来源:北京青年报

在众多专家、市民和舆论一浪高过一浪的反对声中,南京市白下区拆迁办正式对辖区内的利济巷2号下发了拆迁令。这个亚洲规模最大、保存最完好的日军慰安所旧址,这个具有极特殊的文物价值和警世意义的文史场所,怎么能像一处普通的危旧住房或违章建筑那样,仅凭拆迁办的一纸命令就一拆了之呢?

  从有关方面对本报记者的谈话中得知,去年下半年利济巷2号所在地段的拆迁工作一度搁置,是因为要等南京市新的拆迁政策出台,“跟当年这里是‘慰安所’没有任何关系”。此前人们曾天真地以为,是专家、市民和舆论的反对声音起了作用,现在才发现另有原因。拆迁办并非不知道利济巷2号曾是慰安所,但在他们看来,既然“解放后这里就成了普通市民的居住地”,“在规划拆迁之前,这里也没有得到过任何特别的保护”,那么此时不拆,更待何时?其实,只要稍明事理的人都清楚,正因为以前保护得不够,所以现在才更需要特别保护!

  而当地文物部门的消极态度,更让人莫名惊诧。他们对记者说,对文物保护单位的认定,需要由发现人向文物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文物部门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并根据其价值的大小确定为某一级文保单位,然后向社会公布,按《文物法》进行保护;而利济巷2号一直没有申报,包括部分专家曾表示将提出认定申请,但后来也没了下文。于是利济巷2号一直不能算是文物,于是它理所当然不能以文物保护单位的名义享受保护。连拆迁办都知道利济巷2号曾是慰安所,文物部门岂能不知?明明知道利济巷2号曾是慰安所,却因为没有发现人按程序提出认定申请,文物部门就可以长期对其不闻不问,就可以对它面临的灭顶之灾无动于衷?身负文物保护之责却如此冷漠无情,岂非咄咄怪事!

  商业开发和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再一次醒目地摆在南京市政府面前。拆迁部门“磨刀霍霍”志在必得,文物部门睁只眼闭只眼一声不吭,亚洲最大慰安所旧址命运堪忧!

TOM搜索更多内容:慰安所  

评论             学英语新东方一站解决
相关文章 关键字:慰安所   推荐好友
·亚洲最大慰安所仍要拆迁 拆迁办人员已进驻(图)(06月03日08:38)
·南京惟一幸存的“慰安所”正面临被拆迁的命运(06月02日22:05)
·南京“慰安所”拆迁令不听专家谏言 市民颇不满(05月31日09:28)
 
TOM新闻 首页新闻体育汽车娱乐女性科技游戏论坛短信邮箱搜索拍卖导航设首页 
TOM首页 > 新闻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爱国 守法 自律 真实 文明
发表评论:
网友昵称:
 

TOM集团  TOM在线  广告服务  私隐政策  TOM招聘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4 雷霆万钧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