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湖北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国光(资料)
新华网天津12月9日电(记者田雨)中共湖北省委原副书记、9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受贿所得款物依法没收。
2004年2月24日
经查,张国光在辽宁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以及收受礼金、贵重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96万余元。其中,为沈阳某公司董事长刘某获取贷款和承揽工程向有关人员打招呼,收受刘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币3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职位,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30余万元;收受礼金和贵重物品折合人民币30余万元...[全文]
2004年2月26日
湖北省原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国光因为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见本报2月25日A1版)。知情人士透露,张国光与“慕马”案有牵连...[全文]
2004年2月25日
张国光简历张国光现年58岁,辽宁绥中人,1968年毕业于北京航空工业学院。毕业后进入沈阳松陵机械厂工作,先后在该企业担任工人、设计员、设计组组长、设计科副科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书记等职。1985年起,张国光先后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代理书记、书记,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副书记等职。1998年1月,当选为辽宁省省长。2001年当选为湖北省省长...[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