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时,轰动一时的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亿万富翁袁宝璟涉嫌雇凶杀人案,在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亿万富翁雇凶杀人
辽宁省辽阳市人袁宝璟,1992年在怀柔注册了北京建昊实业发展公司,启动资金仅为20万元,半年之后袁获利200多万元。随后他转向股票、债券。1994年袁宝璟离开股票市场,一口气吞下60多家企业,成了远近闻名的“商业奇才”,到1996年其资产达到30多个亿。
据检方指控,袁宝璟涉嫌雇用“杀手”,将被害人汪兴枪杀于辽阳市自家楼前。袁宝璟杀汪兴的起因是袁宝璟曾于1996年因生意损失而迁怒于四川商人刘汉,因此让汪兴去杀刘汉。汪兴反以此要挟,袁宝璟才生杀人之意。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实了检方的指控。
四被告一审判死刑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袁宝福无视国法,袁宝璟因怀疑刘汉与证券交易所修改规则导致资金损失,伙同袁宝琦雇凶杀害刘汉未遂,又因受汪兴敲诈恐吓,而雇凶杀人,由袁宝琦、袁宝森、袁宝福具体实施杀人行为,致被害人死亡。
公诉机关指控四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应予惩处。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璟和袁宝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袁宝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袁宝福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付晓春经济损失108538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玉芳经济损失100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汪曦江经济损失5000元;四被告人互负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宣告后,四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诉。
作者:何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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