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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一案,再次开庭,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法庭提供了3组新证据。 这3组新证据是:被害人尸体鉴定、现场提取木板的补充鉴定;9名被告人的入监体检表;被告张吉等人的抓获经过。根据新提供的证据,法庭进行了1个小时的庭审。 上午10时20分,法官宣布继续开庭。身穿灰裤子、蓝色上衣的被告人刘利民第一个被法警押上法庭。与上次庭审相比,刘利民明显消瘦了。向旁听席上扫视一眼后,他低下了头。此后一个小时的庭审时间内,他始终没抬头。 在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中,被害人家属提出了259万元的赔偿要求,其中包括抚养费、赡养费,以及起诉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还有精神赔偿金。关于民事赔偿问题,被害人家属拒绝调解。 “严惩被告人是我父母活着的惟一动力,我希望法院能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判决!”庭审快要结束时,仍在悲痛中的被害人妹妹激动地说。 上午11时20分庭审结束,法庭将择期判决。 (文/山西晚报记者:郭卫艳) 昨日报道:北京警察太原致死案今日再审 将明确是否自首 被害人家属认为,此次开庭将对被告是否自首予以明确 30日晚,李忠义的爱人和19岁的女儿走出了太原火车站。轰动全国的“太原警察刘利民打死北京警察李忠义”一案,将于今日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此次抵达太原参加庭审的一行10余人,包括李忠义爱人、女儿等家属。因为身体原因,李忠义年过7旬的父母不在其中。第一次开庭时,李忠义的父亲曾挂着吊瓶出庭。 李忠义的妹妹和妹夫冯先生均认为,此次庭审关于刘利民是否自首会有一个结果。在第一次开庭中,检方的起诉书认为刘利民系投案自首。李忠义家人对此提出质疑,认为刘利民不符合《刑法》规定的自首条件。 今年5月3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巡察大队民警李忠义,在太原与太原市尖草坪区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刘利民发生争执,后刘利民指使周传全等8人对李忠义进行殴打,致李忠义抢救无效死亡。 8月22日,太原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害人李忠义的家属要求被告刘利民等9人赔偿259万元,其中包括父、母、妻、女每人各50万元精神赔偿,以及交通费、丧葬费、赡养费等共59万元。(特派记者刘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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