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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30日2时,修武县郇封镇郇封村23岁的青年薛海锋,酒后跳进未婚妻的姐姐薛某(26岁)家中行窃,被薛某发现,为杀人灭口,其竟用砖块将薛某活活砸死。逃回家中,他将此事先后告知其父、继母和姨母,在情与法面前,薛海锋的三位亲人上演了一场包庇嫌疑犯的荒唐闹剧。
10月29日晚,薛海锋参加了本村一朋友的婚礼,在喝喜酒时,他想到自己不久也将成为新郎官,不禁心里美滋滋的。但他马上又愁起来,因为随着婚期的临近,女方家要的彩礼还没着落。酒宴上,朋友们划拳喝酒,却没有引起他的丝毫兴趣。就在这时,一朋友的手机响了,薛海锋看着朋友手中的手机,羡慕得不得了,并因此而起歹念:闻听薛某的丈夫刚买了一部手机,何不弄过来卖点钱,给自己的婚礼撑撑门面。于是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当薛父薛长明(47岁)得知儿子闯下大锅,不禁一顿责骂,然后问薛怎么办,薛说:“无路可走,只有逃。”“你逃得了吗?公安技术那么发达,你往哪逃?”“爹,你要是想叫儿子多活几天,就快让我走吧!”“唉,你这不争气的儿子!”说完,薛父从身上掏出600元钱给儿子:“这是你给我的钱,你路上用吧。”这时,薛的继母也凑上来问:“你准备去哪?”薛一脸茫然,不知何处是藏身之地。出于“关爱”,其继母将在广州打工的自己和前夫的两个儿子的地址提供给了薛。薛连夜逃到修武县城其姨母家,并向姨母讲了自己作案的事,但是身为政府机关干部的姨母听后没有任何表示。当薛称自己的脚扭伤、鞋也坏了时,其姨母忙将自己儿子曾穿过的鞋让薛换上。正在此时,薛父打来电话,让薛赶紧回家。薛到家后,其父神秘地说:“我和你妈(继母)商量过了,跑终究不是办法;你一跑,公安局一下子就盯住了你,倒不如安安生生在家呆着;像我们与她(死者)家这样的关系,谁也想不到是你作的案。”就这样,薛海锋在煎熬中挨到天明。
10月30日6时许,在郇封村东头养猪的薛某的丈夫回到家里,发现已死在院中多时的妻子,马上报了警。当公安民警调查走访时,薛海锋假装悲痛和愤恨地说:“这人太狠毒了,抓住他非千刀万剐不可!”其姨母在天放亮后,匆匆将薛海锋在其家换下的鞋送到了薛家。
尽管他们装得跟没事人一样,尽管他们算计得“天衣无缝”,但怎能逃过公安民警的火眼金睛。修武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仅用10小时便将此案侦破。犯罪嫌疑人薛海锋被捉拿归案,涉嫌包庇犯罪的薛海锋的父亲和继母、姨母也分别受到公安机关的惩处。在看守所,笔者问薛父:“你明知薛海锋躲不过法律的制裁,为什么还要包庇他,甚至资助他?”薛父声泪俱下地说:“他毕竟是我的儿子啊!”是的,父子情深,但他没有想到,正是因为他的包庇,他的“爱”,使儿子失去了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反而害了儿子。薛的继母在得知薛海锋涉嫌犯罪后,为薛提供逃跑藏匿的处所;薛的姨母曾是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受党教育培养多年,可她在情与法面前却因情忘法,不向公安机关报告,她们两人的行为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法律是无情的,犯罪的人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包庇犯罪的人也定难逃脱法律的惩处!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情与法面前,人们啊,你当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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