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本报一版头条报道了河北“处女嫖娼案”一审判决结果:原行唐县公安局翟营派出所所长王银海、民警赵增光、赵国利、高建红4名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其中王银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赵增光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赵国利和高建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被告人王银海等4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以及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
11月13日,吴小玲接到石家庄市中院10月17日作出的(2003)石刑终字第680号终审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律服务时报》200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