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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5日晚,广西桂林市荔蒲县杜莫镇镇长梁能武驾车从荔城返回杜莫镇途中交通肇事当场撞伤两人、撞死一人,梁能武竟然让当时与他同乘一车的莫某为其顶罪,自己却逃离了现场。几个月后,荔蒲县公安和检察机关发现了疑点,经过严密侦察,将梁能武送上了法庭。
酒后驾车肇事 致使一死两伤
2002年12月15日,还有一个多月就要过春节了。时任荔蒲县杜莫镇镇长的梁能武与朋友莫某当天晚上在县城吃晚饭,席间两人都喝了一些酒。因第二天要上班,到10时30分左右,梁能武就驾着一辆轿车与莫某返回杜莫镇。
时值岁末寒冬,路上行人稀少,梁、莫二人有说有笑地开着车赶路,当车行驶到国道321线502公里+600米的地方,梁、莫二人突然听到“咣啷”一声,车子好象与什么东西刮了一下,紧接着梁能武看见眼前几个人影闪动,他想刹车,但车却不听话地还是向前冲了上去,在听到“嘭嘭”几声闷响和人的惊呼声后,汽车才停了下来。知道出事了的梁能武和莫某急忙跳下车来查看,只见地上躺着三个人,其中两人在痛苦地呻吟,另一人则无声无息地横躺在地上,看上去已性命不保,在前面不远的黑暗处还停着一辆拖拉机。梁能武明白,刚才自己是先刮碰了那辆拖拉机后才又撞上了眼前这三个人的。
站在路边被冷风一吹,梁能武的酒劲全被眼前的情景吓醒了,他想到自己刚喝了酒出来,驾驶的又是一辆没有行驶证的车,如果等交警到来,责任肯定不小。最近镇上正在进行领导换届选举,出了这样的事可能会影响选举,梁能武顿时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性。站在一旁的莫某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住了,他紧张地问:“这可怎么办?”这一问倒把梁能武提醒了,他想莫某只是个工人身份,出了交通事故对莫某影响不会太大,如果莫某能为自己……
为了逃避责任 指使朋友顶罪
想到这里,梁能武把莫某拉到一旁,向他全盘托出了让他为自己承担这个交通事故责任的想法,并表示自己会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的。想到平常梁镇长一直对自己关照有加,私交也很好,就算自己把事情担下来大小也不过是个交通事故而已,多赔点钱也不会有多大事,莫某便不假思索地答应了。梁能武于是马上将现场的事交给莫某来处理,让他等候交警的到来,自己则搭乘一辆微型车离开了现场。
荔蒲县交警大队的干警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经勘察认定,桂H-50273号小车因制动器不符合安全要求、驾驶员酒后驾车,撞上了受害者陆喜光、潘宗茂和韦振双三人,致使陆喜光当场死亡,潘、韦二人受轻伤,驾驶员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看到交警部门对莫某主动承认这次交通事故责任的事好象没有什么异议,梁能武便主动出面安抚受害者,赔偿了受害者的损失。剩下的事就是照顾好莫某的家人,让他能安心为自己顶罪,这个事情看来是应该告一段落了,至此梁能武终于松了一口气。
好烟好酒开路 封住目击者口
可是没过几天,梁能武又担心起来了,因为那天晚上他是搭乘杜某和张某的微型车离开现场的,这两人对这个事一清二楚,万一他们把事情说出去了,自己岂不是前功尽弃?为保万无一失,他赶紧找到杜某和张某,请他们吃饭,还送钱送香烟给他们,再三请求他们务必要保守秘密,不要把那起交通事故的真相说出去。
警方接到举报 镇长才是真凶
纸终归包不住火,转眼到了2003年3月,荔蒲县公安和检察机关突然接到举报线索,称2002年12月15日的那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并非莫某,而是另有其人。警方立即介入此案的调查,案件首先在代人顶罪的莫某那里找到了突破口。
经过警方大量而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政策攻心,2003年3月3日,莫某向警方交代了“12.15”交通事故的真相,真正的肇事者梁能武也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可是在与梁能武接触时,梁的态度却非常强硬,矢口否认自己与那起交通事故的关系。警方决定从外围进一步寻找有力的证据,用事实来说话。2003年5月,检察机关也介入调查。5月16日,荔蒲县检察院的干警根据线索找到了当天晚上搭乘梁能武离开现场的微型车司机杜某和张某,没有费多大口舌,杜某和张某就证实了他们在那天晚上曾搭乘梁能武离开事故现场的事,并把梁能武事后如何请他们吃饭、送钱送香烟,如何请求他们帮忙隐瞒肇事事实的情况向检察官和盘托出。5月17日,另一位知情的潘某也在检察机关说明了梁能武请他和杜某、张某吃饭送礼的情况。
铁证胜于雄辩 镇长领刑4年
至此,所有证据和证人证言都已经可以有力地证明,梁能武就是“12.15”交通肇事案的真正肇事者。2003年5月23日,荔蒲县公安局对梁能武实行刑事拘留,6月6日荔蒲县检察院批准对其执行逮捕,检察院指控梁能武犯交通肇事罪、莫某犯包庇罪,向荔蒲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3年11月5日,荔蒲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梁能武有期徒刑四年。法律是无情的,为了朋友义气代人受过的莫某也同时因为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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