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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通电 打电话模仿部长讲话推销“会议礼品”的3名南通郊区农民,终于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北京市二中院以诈骗罪,终审判处陈某10年有期徒刑。陈某的老乡葛某和王某,也因同案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去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负责人接到内蒙古下属局的电话,询问总局某领导是否曾打过电话,让“帮助他的外甥消化一些在北京开会时的剩余礼品”,并留下了自己办公室的电话、银行账号和外甥“陈建华”的手机号。接报后,该局保卫部门立即向北京警方报案。而来自北京警方的消息证实,自去年以来,已有二三十个城市的相关单位接到类似电话,被骗款项达36万元。
根据线索,北京警方通过技侦手段,确定该市朝阳区的一间暂住屋即为犯罪分子打电话的“部长办公室”,租住该屋的南通人陈某已返回南通。今年2月6日晚,北京和南通警方两地警员将正在南通某大饭店的陈某抓获。据陈某交待,去年年底他伙同同乡葛某、王某,经过一个月的策划,干起了假冒领导骗钱的勾当。先由陈某租到有电话的房子,再寻找公司借账户,然后模仿某部长的声音给地方的所属部门打电话,要求“消化”礼品。嫌疑人葛某充当“部长”的外甥,出面向地方部门推销“礼品”。而这些“礼品”均系假冒伪劣产品,其中一条价值20元左右的领带竟然被他们卖到300多元。从2001年12月28日至2002年1月17日,他们3人在北京朝阳区一租用的民房内,多次拨打电话与该局下属的新疆、浙江、吉林、河南等外地单位联系,让对方购买该“局长亲属”的货物。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王某、葛某采用虚构事实,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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