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日电24岁的温女士到医院拍X光片时被要求脱光上衣,感觉自己的隐私权和知情权被侵犯,为此她将医院告上法庭。昨天,北京朝阳法院双桥法庭一审驳回了温女士的诉讼请求,同时向被告医院发出应提高服务质量的司法建议函。
北京日报报道说,24岁的温女士是山西来京打工人员。今年4月20日中午,她在朝阳区某医院接受X光检查时,被一名男医生要求脱光上衣。温女士走访了几家医院后,得知拍X光片不必脱光上衣后,深感羞辱,精神上受到极大打击。于是,她起诉到法院,要求医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法院在听取了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意见后认为,被告医生的行为没有违反任何禁止性规定,因此不构成对温女士隐私权的侵犯。温女士接受检查时没有对医生的要求表示异议和拒绝,因此医生未加解释的行为也没有侵犯她的知情权。
但是,法院同时认为,医务人员在为温女士提供检查时语言过于简单,行为也存在需要改进之处。作为医疗服务机构,被告有必要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尽可能地提供令患者满意的服务。
听完宣判后,温女士表示,虽然官司输了,诉讼费几乎花掉了她一个月的工资,但她并不后悔。她希望这场诉讼能促进医院改进服务,真正地尊重患者的合法权利。温女士同时表示有可能继续上诉。(侯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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