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遭遇尴尬事:游戏升级衣服却被扒得一丝不挂
http://news.tom.com 2003年12月29日07时55分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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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成都的联众游戏玩家高先生遭遇了一件让他脸红的事,按照联众网的提示信息,他将软件升级后发现,自己在游戏室中的虚拟形象成了光头的膀爷,只着一条小裤头,这近裸的虚拟形象不由让他羞恼不已,他生气地质问:网络中的虚拟形象就可以受辱吗?

  玩家:虚拟形象没穿衣

  高先生是成都一家电脑公司的技术人员,联众游戏一直是他的最爱。昨日,他登录该网站游戏大厅,发现提示有游戏软件升级,他便下载了。然而,当他运行新软件进入游戏室时,发现自己在游戏室中的虚拟形象成了光头的膀爷,只着一条小裤头。

  随后,他发现虚拟形象都没穿外衣,男士只着一条小裤头,女士只穿着三点式。同时,一些网页上出现了玩家们的抗议,“网上卖衣就是绝,不买不行,买了也不行”、“这是网上打劫”、“剥光衣服逼你买,不买也得买”……一些玩家甚至声称要退出联众。

  联众:默认形象可免费换装

  在高先生的指点下,记者登录联众网,看到该网站的一份说明称,如果要遮体,需要用会员天数兑换虚拟的联众币购买衣服,或直接用现金方式购买,而每件衣服只有30天的有效期,过期需要重新购买。

  联众网站称,近裸默认形象未造成侮辱玩家的问题,也否认购买“联众秀”衣服的玩家是迫不得已。一工作人员解释说,网站上目前提供有男女各一套免费服装,玩家可以直接去换装。

  律师:“虚拟形象”受辱不侵权

  对此,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瑞成认为,网络“虚拟形象”不过是存储在网络服务器中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完全是无形的,价值应该体现在多数人认同的基础上,而且,该形象并非是根据玩家的肖像来制作的,与肖像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因而“联众裸体秀”不应视为对玩家形象的损毁,不构成名誉侵权。

  但他同时认为,通过近裸方式让玩家“穿衣服”也不妥,使用虚拟的联众币或直接用现金来购买“衣服”,也应视为一种网上交易行为,消费者可依据《消法》来进行投诉、维权。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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