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点击观看更多精彩图片 医院挂着“建设农场医院牙科、性病门诊部”招牌 |
日前本报独家报道了广东省化州市一精神病康复医院院长,因涉嫌拐卖女精神病患者和容留妇女卖淫,被当地警方拘捕的事件(8月19日A15版)。为了进一步了解此事的幕后详情,本报记者前日专门赴化州进行独家深入调查。
当地群众和部分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院长王某多次将女病人高价卖给当地年纪较大的本地人做“老婆”,并以针药费、伙食费等名义收钱。如果女病人病情发作,买方想送回医院还要再交一笔钱。此外,当地还传闻王某有利用精神病院向他人提供女病人进行嫖娼的行为。但对于上述两种说法,王某的老婆接受采访时均予以否认。当地公安机关则表示,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现场目击 两栋居民楼构成医院
前日下午,记者刚到化州市建设农场附近,就远远看见公路旁有一栋瓷砖贴墙的洋楼。该楼大门外挂一灯箱牌,并醒目地印着“王超英精神病康复医院”几个大字。记者经几番交涉,王某的妻子李某才同意我们参观精神病人的生活环境。
该楼的一楼至三楼住着10余名精神病患者,女病号住一、二楼,男病号住在三楼。记者看到,病人所住的均是钢质床,床上整洁不一地摆放着简单的生活用品。在三楼剩余的几间房里,仅有几张空床,似暂无病人居住,但地上却扔有一团团的卫生纸。离该楼不到5米,还有一栋独立楼房,上下楼都住有十多个男女病人。其中,女病号大都在20~40岁之间,她们大都面无表情地看着记者。在整个参观过程中,记者没看见一名医生或护士。
记者采访得知该院建于1994年底,属个体性质,除接收精神病患者之外,还接收牙科和性病方面的病人。该院平时住院的精神病患者,一般在40人左右。
有当地业内人士指出,我国对精神病医院的开办条件,如机构组成、医务人员结构以及配套设施等方面,都有一整套严格的规定,但以王某现有的医疗条件,根本不适合开精神病医院。
 | | 王某在卡片上自称精神病院院长 | 卖人事件调查 高价卖女病人给本地“熟人”
在调查中,当地不少群众告诉记者,王某出卖女精神病人给他人做“老婆”,在当地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有多名妇女被他卖了。
交笔医药费就可带走女病人
知情人王元(化名)更是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其交易的过程。当买者确定买某名精神病人后,王某先对被卖者进行“售前医治”,在病人情绪稳定、显现不出病态后,才与买者达成口头协议,要求买者交多少针药费、伙食费,并称这是病人在医院的开支,必须交完费用,才能带走人。至于每个女病人的“价钱”,全凭王某个人定夺,通常在1000元至数千元不等。
曾在王某医院当过医生的商艺(化名)透露,他是从两名再次被送回医治的女子身上发现王某有卖人嫌疑的。因为前后送女子来医病的亲属不同,他一打听,才知道那两名女子被别人“交一笔费用”后带走了。商艺因此认为王某为人不道德,于是辞职。
王元等知情人还说,向王某买女精神病人当“老婆”的多数是年纪比较大的本地“熟人”。想与王某相熟也很简单,只要多去他家里玩麻将或“打拖拉机”,就可与王混熟了。当这些“熟人”看上了哪名病人,就与王某联系“交易”,交上一笔费用便可带走人。据介绍,被卖出去的女病人,一是家里穷,无钱继续医病;二是长期没亲属来看望,与其家人已没有联系。
“老婆”病复发送回还要交钱
据了解,王某还规定,买方将人带走后,不能随便把精神病复发的病人再送回医院。如果医院要回收病人,买方还得再交钱。但被卖出的女病人病情复发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人在几天后发病,有的则在1个月或几个月后发病。一些年纪较大的买者对“老婆”的照顾力不从心,多数都把“老婆”送回了医院,但碍于熟人的面子和“行规”,则不便向王某提出补偿的要求。
曾买该院女病人姚满妹(化名)做“老婆”的吴某就是这样一个例子。昨日记者到吴某家,他已外出打工。其母亲和邻居告诉记者,为了讨上老婆,吴某通过关系找到了王某。王某一次性收了2000多元各种费用,便让吴带走了姚满妹。王某还承诺,姚满妹病情已无大问题,休养一段时间就会好转。可是,吴“结婚”不久,就发现姚连吃饭穿衣都不能自理,去找王某退钱但被拒绝,双方为此发生争吵,最后王某表示吴某再交医疗费,医院就收回姚。而吴某已再也交不起医疗费了。后来,姚满妹的家人得知了女儿的情况,设法接其回家治疗,姚在病愈后已远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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