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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服刑期间两次强奸女犯人、女管教未遂,29岁的周明(化名)重获自由后竟瞄上女友未成年的女儿,洞房未进,本月26日将再次走上法庭受审。
1990年7月,16岁的周明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倒垃圾时,周明遇见女犯刘某正在打扫卫生。处在青春期的他邪念顿生,把刘某拉到角落里意图强奸。刘某奋力反抗并大声呼救,附近女囚闻声赶来,强奸未遂。周明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1991年6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这次并没让周明吸取教训。1992年8月11日凌晨,他趁夜深人静之际,翻墙潜入女子中队,窥视到值班室内一名女管教干部正在熟睡。周明难以自制,窜入值班室,卡住管教干部脖子,企图强奸。搏斗声响惊动其他人,1992年12月,再次强奸未遂的周明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此后,由于脱逃,他的刑期又加了两年。
去年2月,在狱中呆了10多年的周明等到刑满释放的日子。出狱后,他找到一个比自己年长10岁的女友,并于今年4月搬到江北女友家中。与他们同住的,还有女友17岁的女儿。
搬入女友家的第三天,周明趁女友上班之机,强奸了女友的女儿。
(邓舒丹 路易 何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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