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人当了七年“活死人”健在即被申报死亡,老母告儿侵权
晨报讯(记者 赵中鹏通讯员黄艳霞)昨天记者从房山区法院了解到,一位98岁的老太太居然状告亲生儿子侵犯了其名誉权。老太太说:儿子儿媳向村委会申报她于1996年死亡,使得她当了7年的“活死人”。
李老太太生有三子一女。自1996年起,李老太太回到了老家——房山区十渡镇某村,与女儿共同生活至今。今年8月初,李老太太得了胆结石,需住院治疗,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即曾与三儿子共同居住处的村委会开证明。谁想到,前去开证明的孙子却从村委会带回一个难以置信的惊人消息:早在1996年,三儿媳就向村委会申报婆婆病死在老家,村委会已经注销了老太太的户口,老太太已当了7年的“活死人”。老人难以相信这一事实,又让家人到当地派出所去问,家人也同样带回了派出所开具的“我所现没有姓名叫李×的户口”的证明。老人认为,三儿媳是在谎报。
“我活得好好的,凭什么说我已经死了?又凭什么注销了我的户口?这不是成心恶心人吗?”病上加气的老太太怎么也忍不下这口气,求人写下一纸诉状,让孙子替她呈交法院,状告儿子和儿媳侵犯了她的名誉权,要求法庭判令二被告给付其精神损失费20000元。房山法院已受理此案,现该案正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