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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饶纯武、刘大家实习生丰唐琼报道:8月30日晚,一少一老两顾客推开饺子馆的厕所门,不料一脚踏空,跌倒在地,小孩的额头缝合了五针。而客人和饺子馆为谁承担责任僵持不下。
据王婆婆介绍,当晚8时30分许,她和女儿女婿一行五人,来到汉口滑坡路圆明园饺子馆进餐。席间,她牵着两岁零三个月的孙子去上厕所,不料,孙子刚推开厕所门,就向前扑去。她的双手虽然拽着孙子的腰部,还是滑脱了。孙子的头磕在了石板上,当即头破血流,王婆婆的腰部、脚部扭伤。
随后,王婆婆和孙子赶往协和医院就治,孙子的额头上缝合了五针,现已花去医药费540元,但饺子馆称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
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和王婆婆一起来到饺子馆,证实推开厕所门就是两级下行的台阶,路面较滑,厕所的大门上没有任何“台阶”或“路滑”的警示语。该店负责人再次表示,小孩跌倒受伤,只能怪大人监护不力。
消协人士表示,我国消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因接受服务受到人身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显然,该饺子馆的下行台阶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且没有相应的“警示语”,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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