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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兰州9月7日电(记者 朱治德)鸣沙山和月牙泉是甘肃敦煌的著名风景名胜,记者日前在这里看到:一些摄影个体户在事先没有告知旅游者的情况下,偷偷拍下旅游者游玩时的情景,并制成照片高额出售。对此,旅游者认为这样的“周到服务”败人兴致、大煞“风景”,而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是明显的侵权行为。
4日下午,记者在临出景区大门时,发现有一群旅游者正围在两张简易的木桌前议论纷纷。出于好奇,记者也走过去看个究竟。原来,木桌上摆放着几十张照片。经了解,这些照片照的都是旅游者游玩时的情景,是在旅游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的。陪同记者的朋友提醒道:“找找看有没有你的照片?”“怎么可能呢?”记者不以为然地说。但很快朋友就在一堆照片中找到了记者坐着“板子”(一种竹木制的滑沙工具)滑沙的照片。照片拍摄的质量实在不敢恭维,外罩的装饰纸板也显得很土。记者问摊贩:“多少钱一张?”“20元”,摊贩答道。问:“可以便宜点吗?”摊贩摇了摇头。
不过,记者内心还有点遗憾或不快:因为拍照时事先未被告知,总觉得自己有被人盯梢的感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许多旅游者都与记者有相同或类似的心里感受。一位来自北京高校的王教授责问说,为什么不能事先跟被拍照者沟通一下,让“好事”做得更好呢?几位旅游者则极不情愿地买下了照片,他们告诉记者,因为他们担心自己的照片被翻来翻去,买下照片纯粹是出于“自尊”。一位操着上海口音的旅游者更是气愤地指责摊贩:“我不告你侵犯我的肖像权就是好事了,你还向我要钱?”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赵嵬博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没有正当理由、未经本人许可而制作并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已构成侵犯肖像权,当事人可以诉讼请求赔偿损失。敦煌鸣沙山个体摊贩的这种做法属于典型的民事侵权行为。他补充说,在现实生活中,旅游官司由于路途远、取证难、诉讼成本高等原因,加上旅游者都属匆匆过客,大多采取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这进一步纵容了一些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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