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张伟娜)从2003年12月29日到2004年1月19日,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在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劳动纠纷专台首次开展“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法律援助专项服务活动”,主要为外地进京务工人员遭到的被拖欠、克扣劳动报酬等方面维权问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66030205。
这次活动历时20余天,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周六、日不休息)。现场由两名律师在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劳动纠纷专台(西城区前门西大街甲43号)进行法律服务,主要面向持有身份证件的经济困难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对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关于订立、解除劳动合同,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安全生产,工伤认定、赔偿,医疗、失业、养老社会保险待遇等涉及劳动关系的法律事项进行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对咨询来访者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提供代书、律师代理诉讼和非诉讼等法律服务。
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有关负责人石先生说,这次专项服务活动从去年12月29日到昨天,共接待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近200人次。2003年一年中通过法律援助,帮助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追讨工资600余万元。这次进行专项服务也是为了引导民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解决自己的问题,法律援助的案件最后一定会有个结果,中心会迅速指派有关律师进行跟踪,保证案件的质量,同时各个区县的法律援助中心也进行专项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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