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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6日讯(记者 焦恭森) 今天下午,记者从黄岛公安分局了解到,本报去年12月9日报道的17岁少女菁菁(化名)被强奸一案的嫌犯岳某,已被警方提请逮捕。警方对此案侦查过程中,当事双方曾以12万元钱私了,但在被警方的强大攻势下,当事双方只好说了实话。 去年12月8日,菁菁报案后,黄岛警方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调查工作,但是几次抓捕犯罪嫌疑人岳某未果。经过对其家人的教育,今年1月5日上午,潜逃近一个月的岳某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但岳某称他与菁菁是恋爱关系,否认强奸。当天下午,受害人也向公安机关提供了一份“与岳某是恋爱关系,2003年12月7日凌晨与其发生性关系属自愿”的证词。警方认为,两人所述与事实存在很大出入,背后肯定有隐情。 经过反复做思想工作,1月9日上午,菁菁终于讲出了事实真相:案发后,岳某的哥哥多次与菁菁的叔叔联系要求“私了”此事。2003年12月30日,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岳家赔偿12万元,由受害人提供假证词帮助岳某翻案。1月5日,在两名“见证人”的见证下,两家签订了“调解书”。于是上演了岳某投案自首否认强奸,受害人提供虚假证词的荒唐一幕。 1月 12日,黄岛公安分局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岳某,3名妨害作证的犯罪嫌疑人也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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