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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通讯员张雯芳李非飞)3月4日7时刚过,在北京至温州的K101次列车即将到达兖州站时,一名姓许的男旅客急匆匆地向值乘本次列车的北京乘警支队的乘警陈舰和王国勇报案称:他坐在2号车厢73号座位睡觉时,放在上衣左侧内兜的1700元人民币丢失。 接报后,陈舰在迅速通知警长莒庆会的同时,马上带领失主赶往2号车厢开展工作。了解案情后得知,一男子刘某的嫌疑最大。经查,刘某是黑龙江尚志市人,现住山东兖州。在检查刘某随身物品时发现他持有一张K101次泰山至兖州的短途车票,钱包内有1100元人民币,他声称这是自己的钱。莒庆会及时向支队作了汇报,在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后,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押解回京。 在随后的审问中,刘某拒不承认盗窃事实。面对这一有反审讯经验的“老贼”,北京乘警支队分管刑侦的副支队长肖春华和2名刑侦队副队长李玉龙、高全胜亲自当上了预审员,与“老贼”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较量。经过一夜的连续突审,刘某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原来,他计算好了列车到站时刻,在列车到达兖州站前十几分钟的时候下手,在得手后,来到了3号车厢中部的一个座位坐下,就等车一到站下车溜之大吉,可是没想到乘警能来得这么及时,他感觉事情不妙,便将偷来的1700元钱扔掉了,然后逃到4号车厢。妄想利用毁灭证据来逃脱法律的制裁,结果还是被乘警“请”进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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