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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哈尔滨3月12日电 喀麦隆人阿泰姆因在中国境内盗窃,近日被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今年30岁的阿泰姆·依永·阿科,男,住喀麦隆共和国莫龙镇。去年6月28日13时许,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兴合宾馆407房间,阿泰姆与坦桑尼亚籍留学生麦赛杰及麦的俄罗斯籍女友嘎丽娜聊天。在聊天过程中,有服务人员敲门。当嘎丽娜与麦赛杰开门时,服务人员已经离开,二人遂在门口商谈事情。阿泰姆趁机将嘎丽娜放在房间内桌上拎包内的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57232元)盗走并迅速乘出租车逃离绥芬河。 同年7月9日,阿泰姆在广州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当场收缴赃款10100美元以及部分用赃款购买的电器。余款被其挥霍或汇往国外。 法院认为,被告人阿泰姆在中国境内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法院判处阿泰姆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稿源:新华网)(作者:梁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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